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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艺术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洛阳市优秀剧本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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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直文化艺术单位、县(区)文广新(文化)局:

为提高我市戏剧创作水平,多出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全市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洛阳市优秀剧本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剧本题材

剧本题材不限,但必须为原创。提倡历史题材剧本立足本土人文历史资源进行创作;现实题材剧本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颂扬美好生活,表现新世纪以来社会进步和人们精神面貌的巨大变化。

二、剧本体裁

本次剧本征集范围为尚未排演的戏曲、话剧、舞剧等舞台剧剧本,其他艺术形式不在征集之列。

三、剧本创作要求

1、剧本结构合理,人物形象鲜明,语言优美生动,情节丰富感人,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2、能给人以积极、向上、健康、高尚的精神享受,做到以情动人,以美感人,以德育人;

3、关注剧本艺术创作上的探索和创新,重视剧目演出市场的可行性;

4、往届参评作品经重大修改,也可参加本次征集。

四、剧本推荐数量

各地、各单位根据自身创作实际情况,可择优推荐作品1—3部。

五、剧本推介

1、市文广新局、洛阳市艺术研究所组织业界戏剧专家对所有推荐剧本进行初评和复评两轮评审。

2、洛阳市艺术研究所酌情将优秀剧本推荐给省内有实力的艺术表演团体排演。如有关艺术表演团体确定排演,由表演团体与作者双方签订剧本使用协议,有关艺术表演团体再行支付剧作者相应的稿酬。

六、其他事宜

1、所有推荐剧本凡在著作版权方面有争议者,不得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违者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创作,严格把关,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统一上报。社会作品由本人所在县(区)文广新局审核统一报送。

3、所有应征剧本需打印15份,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洛阳市艺术研究所,过期不予受理(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报送剧本均不退还)。

4、剧本报送地址:洛阳市艺术研究所(洛阳市西工区人民西路国贸大厦2-904室,邮编:471000)。

联 系 人:何福伟 张 展

联系电话:0379- 63266318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