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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洛欢歌·醉美汝阳”2018年消夏广场 群众文化活动 检察院专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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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晚,由中共汝阳县委、汝阳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汝阳县委宣传部、汝阳县文广新局承办的“河洛欢歌醉美汝阳”消夏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检察院专场演出在县城刘伶广场精彩呈现。

 7月22日晚,由中共汝阳县委、汝阳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汝阳县委宣传部、汝阳县文广新局承办的“河洛欢歌醉美汝阳”消夏广场群众文化活动汝阳县人民检察院专场文艺演出在刘伶广场隆重举行。

      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1234”发展战略和11363”工作思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持续提升汝阳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为全面建设富裕幸福美丽和谐新汝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2月28日,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反贪、反渎、执检三项业务总分排名全省第五,被评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先进基层检察院”。办理的“王成信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200强优秀案件”(全市唯一获奖);法警实战模拟演练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法警示范教学科目”;报送的《追踪隐匿资产技战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优秀侦查技战法”。在2017年洛阳市政法机关专项活动考评和汝阳县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中,县检察院均排名第一。机关党总支被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干警王小磊被评为全市“检察之星”。

      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秉承 “文化建院、理性司法、科学发展”的工作模式,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驱动器、催化剂,充分发挥文化的示范带动作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统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严格遵循“按法律办案、按规矩办事、按道德做人”的理念,主动适应检察职能调整,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县委、县政府广场文化活动方案,认真组织,精心编排,完美呈现了具有行业特点的高水平节目,赢得现场观众2000多观众的热烈欢迎。

      传统大戏《状元与乞丐》以行善终有益的人间至理,教育人们崇尚真善美,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努力。